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中成药生产企业886家,既生产化学药又生产中成药的2030家,生产中药饮片的1194家,共4110家。2008年中药工业收入1972亿元,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占67%。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中药产业的产能分散,集中度不高,一直以来存在的多、小、散的特点并未明显改观。
今年国家先是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接着又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紧密出台的政策似乎都在释放着同一个信号――中药产业集中度将提高。
政策源动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以来,有人预言其配套基本药物目录里面将会有一半品种是中成药、中药。而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来要在基层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大医院也要作为首选,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将得到广泛使用,而且在医保报销比例上明显高于其他药品。
“中药将得到更加广泛的使用,从而使得中药市场将会扩容,这对中药产业来说是很强的推动力。”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建明如是说。吴建明认为,能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企业只是少数,由于基本药物目录设置了门槛,其在客观上已经给为数众多的医药企业进行了一次洗牌。一些品牌好、创新能力强、实力技术雄厚的大企业的优势将会得到体现,行业的集中度也会得到提高。
《意见》也明确提到“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
行业内需增强、市场竞争加剧、政策频频出台是产业重组的前奏。吴建明认为,医改和《意见》的拉动,带来的市场扩容是个极好的契机,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中药企业的兼并重组之势也在加强,将为中药行业带来深远的利好。
资源整合趋势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为了维持、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对当地的一些中小型企业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扶持,因而全国几乎每个市县都有自己的药厂。这些中小型企业利用地方政府关系避免招标,实行低毛利经营,直接进入当地医院、药店等终端。由于企业分散、规范程度低,多、散、乱的局面在所难免。另一方面,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资源浪费。一个品种的药品,可能几百家在生产,同质化严重。吴建明认为,随着新医改的顺利推行,实行GMP标准,提高门槛,加强监管力度,中药产业分散的情况将会有所改变。
“此外,中小企业在寻找出路时,可以选择依附大企业,或自身寻求转型,或寻求其他行业的资源援助,组建联盟。”吴建明如是表示。在频繁出台的政策下,企业似乎也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与危机。由于目前产品同质化严重,维康药业方面表示,目前公司每年会投入1000多万元到产品的研发和GMP基地的建设中,力求在同类产品中突出自身产品的差异,实现技术层面上的集中,避免陷入厂家相互压价的恶性循环。
集中度路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所有关专家则表示,目前谈中药产业集中度还为时过早。所谓产业集中度,不仅仅是指销售额的集中,还涉及到产品的技术层面等。中药与化学药不同,中药还涉及产地(地道药材)和配伍等因素。中药配方配伍众多,多达成千上万种,与化学药相比,理论配方复杂,品种众多,难以形成特色品种而做大做强。因而,单纯依靠并购等方式可能提高企业的规模竞争力,但未必就能提高产业的集中度。而且,在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如果达不到资源整合带来的互补目的,反而会成为企业的负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所副所长陶剑虹在分析企业竞争力时曾表示,企业的竞争力包括规模竞争力、效益竞争力、成长竞争力、创新竞争力。资本层面上的做大做强可能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显现。但由于中药产业整体创新实力不高,缺乏“重磅”品种,对于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是一个制约。对于近几年来企业所热衷的兼并重组的产业调整战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所专家认为,通过国家目前的政策引导,大型企业的市场份额会逐步扩大,规模竞争力亦逐渐提高,一些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也将被逐渐淘汰,但在一定时间内仍有其生存空间。目前中药行业缺乏标准,产业进入门槛很低,小企业容易进入,不少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GMP标准,而且中医药市场在药材生产、营销、流通环节都缺乏规范,药材质量参差不齐,源头质量缺乏保障,加大了药品的安全风险。
“鉴于目前中药行业标准缺乏的现状,通过技术的升级,让不该进来的企业不能进来,把一些已经进来的不规范企业淘汰出去,提高行业门槛已迫在眉睫。”南方所专家表示。
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为使改革尽快取得成效,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按照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